公务员考试有什么要求?身体上有什么限制?
公务员考试有什么要求和条件: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我国的合法公民。考生要年满18周岁,年龄上限一般是30周岁,或者35周岁,具体看岗位要求。部分岗位针对研究生或博士生,会有放宽年龄到40岁或45岁的政策。具备被认可的良好品行,同时遵守国家宪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年龄和学历要求不管是国考还是省考,要求最低学历都为大学专科,年龄方面则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如果参加考试的人员是应届硕士研究生,或者是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非在职研究生才可报考。
国籍要求:公务员考试首要条件是考生必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只有拥有国籍才能代表国家行使职责,参与国家治理。考生报考时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证明自己的国籍身份。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条件。
公务员考试,所有招录的岗位都限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体还需要看公告要求吗,例如招警:周30岁一以下,特警:25周岁以下。
公务员考试基本要求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到35周岁之间,如果是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拥护我国的宪法,并且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专业能力。
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
1、公安、安全部门等职位的公务员,特别是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包括视力(单侧矫正视力低于0不合格)、色觉(色盲色弱不合格)、皮肤病、文身、肢体功能障碍、听力和嗅觉等,有严格限制。例如,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法医、网络安全管理等职位要求更高,色盲色弱可能影响这些职位的录用。
2、听力和嗅觉: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嗅觉迟钝,以及乙肝病原携带者在特警职位中不合格。特定身高和体检标准:如中国民航空中警察,需符合特定身高和体检标准。其他职位:如口岸旅客检查、海关货物查验等,对色弱、色盲、肢体功能障碍、听力和嗅觉有额外要求。
3、国家公务员特殊体检标准2023如下:身高和体重:男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体重指数(BMI)在15-29之间。视力:裸眼视力不低于0,矫正视力不低于6,色觉正常。听力:双耳听力均正常,纯音听阈不超过25分贝。
4、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第二十一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银屑病公务员体检能通过吗?
1、不能是白癜风,银屑病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根据查询我国人民政府官网得知,截止2023年4月12日为止,我国公务员报名体检时对于皮肤病的要求是,不能是白癜风,银屑病等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国家公务员,是指在各级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2、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嗅觉迟钝,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公务员入职体检项目:血常规:检查血常规可以发现是否贫血,血液病和肝、脾的病变。尿常规:一般肾脏病变早期可以通过检查尿液发现,也是肾脏或尿路疾病的第一个指征。
3、不能。根据查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显示,“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所以银屑病只要有就不可以报考,不管轻重。
4、有规定~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是什么?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针对的是申请具有特定身体条件需求职位的考生。这类职位可能要求申请者在视力、听力、嗅觉、身体协调性等方面有特别要求。自通用标准实施以来,公务员录用体检流程逐渐规范化、科学化,确保了高素质公务员的选拔。
法律分析:公务员录用特殊标准是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例如,人民警察职位要求报考人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部分特殊职位如安检、翻译等,色弱标准更严格。皮肤和面容:存在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明显疾病特征,如白癜风、斑痣等,不合格。文身也不允许。肢体功能:肢体功能障碍者,不予录用。部分职位如特警和海事岗位,对听力和嗅觉也有特殊要求。
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体检的项目及标准如下: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请问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中第三条说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第三条的规定: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