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脸上有块疤能考人民警察吗?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十二条 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2、法律分析:对于警察职位而言,身上有疤痕并非不允许。根据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并未规定警察职位的候选人不能有疤痕。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对于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要求中,并未提及身体疤痕的问题。
3、法律分析:如果疤痕太大影响面容是不能录取的。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什么样的人不适合当警察?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2、警校入校身体复检是非常严格的。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合格: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都将视为不合格。
3、警察的日常工作非常辛苦,需要长时间的站立、奔跑和抓捕等活动,如果身体不适合,不仅会影响工作效率,还可能会给自己和同事带来危险。因此,如果有心脏病、脊柱疾病、肌肉骨骼疾病等健康问题的人,不适合当警察。警察的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压力,在接受训练前,需要进行心理测试,以确保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
4、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公务员警察体检文身相关问题
1、针对公务员警察体检,文身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文身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标准中明确规定,有文身的申请人不能被录用为警察。
2、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民警察职位第四条的规定,文身,不合格。文身:是指皮肤刺有“点、字、图案”,或虽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文身瘢痕。法律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3、公务员警察职位的体检规定有纹身的报考警察职位不合格,国家公务员考试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予录用。该标准第四条明确指出:“第四条文身,不合格。
4、警察体检时确实需要脱去衣物进行全面检查。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对于人民警察职位,有几项明确的要求和限制。
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有明确规定,警察等特殊岗位有纹身者不予录用。因此,原则上有纹身也可以报考公务员,但是在录用体检的环节中,如果所报考的职位需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来进行体检的,一定不会被录取。建议尽量不要带纹身报考公务员,如果已有文身,应该在报考之前向招考单位做好咨询。
6、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银屑病不在脸上能考警察吗
不能。根据查询《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规定显示,“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所以银屑病只要有就不可以报考,不管轻重。
纹身者不能录用。以上任何一种皮肤状况,如被发现,将不满足录用条件,因此在申请公安机关录用时,应确保自身皮肤状况符合规定标准。
警校入校身体复检是非常严格的。依据《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合格: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 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都将视为不合格。
如果疤痕太大影响面容是不能录取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皮肤科第十一条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政法干警对皮肤科的要求:第十一条: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莎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已经公布。身高和体重标准: 男性身高应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 女性身高应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耳鼻喉科:口吃,嗓音明显沙哑者、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录用;眼科: 双侧视力低于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录用;口腔科: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不可有纹身;不能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能有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耳语听力不得低于5米;不可嗅觉迟钝。
警察体检对疤痕的要求
警察体检的疤痕要求是:疤痕面积不能超过5平方厘米;疤痕深度不能大于1厘米;疤痕数量不能超过2个;疤痕不能处于身体重要部位,如面部、脖子、腋窝;疤痕不能处于可见部位,如手臂、腿等。
总结:警察体检对疤痕没有具体要求,疤痕不影响警察岗位的录用。
包括能被衣服遮住的手术疤痕、一些不明显的疤痕,在公务员警察招聘考试中,应该是都没有问题的。但若是你的疤痕过于明显,并且有可能影响你的整体形象(包括你的面部,颈部等明显位置有明显的疤痕),则可能会影响到你的体检。
法律分析:没有具体大小。规定的不能有疤痕是那种比如,烟疤,刺青。如果小时候磕碰产生的疤痕是没问题的。体有明显刺青的,军队院校不录取。除了身体原因,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厘米,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厘米,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体检为不合格。
如果疤痕太大影响面容是不能录取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皮肤科 第十一条 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癫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