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趾脓包病不能吃什么 掌趾脓疱病不能吃什么食物

2024-05-18 12:13:16  阅读 34 次 评论 0 条

掌跖脓疱病,请问我该怎么办?

1、病情分析:掌跖脓疱病为慢性皮肤病,病程有反复发作趋向,目前考虑与免疫,感染,局部过敏有关。 意见建议:治疗方法:口服维甲酸10MG每日1-2次,雷公藤多甙20mg每日2次,西替利嗪10MG每日1次,还可加用维生素E、维生素C、叶酸等治疗。不建议长期激素治疗。

2、您好 问题分析: 掌跖脓疱病能治愈的。掌跖脓疱主要由于脾虚生湿,湿热内蕴,或外感湿热邪毒,以致邪毒循经外越蕴于掌跖而发。 指导建议:治疗以消炎抗病毒为主,例如口服泛昔洛韦片、万乃洛韦、强的松或涂阿昔洛韦软膏治疗。还可以给予口服皮质激素和抗组胺药治疗的。

3、指导意见: 掌跖脓疱病为发生在手掌和足跖的脓疱性皮肤病,反复发作,慢性经过,临床较常见,病因不明。无特效疗法,可服 用氨苯砜或反应停等,配合复方维生素B。局部用皮质类固醇激素制剂封包有一定效果。

4、病情分析: 掌跖脓疱病是一种慢性疾病的,建议采用中西医结合的方法治疗掌跖脓疱病,可以结合中药进行外洗的,在治疗掌跖脓疱病时以少采用激素为宜。

掌跖脓疱病不能吃什么??

1、你好,根据上面的情况描述,这个疾病是不能吃羊肉的,会加重病情的。平时鱼,虾蟹,海鲜,牛羊狗肉,酒,都是需要禁的,也不能经常熬夜。

2、你好,根据上面的情况描述,这个疾病复发性很高,是体内血热形成的疾病,在生活中不要接触刺激的东西,也不要接触狗,猫。建议平时海鲜,牛羊狗肉,鱼虾蟹,酒,辛辣刺激的食物不能吃。

3、指导意见:掌跖脓疱病患者在治疗及保健过程中应注意一些饮食禁忌,尤其是一些肉类,应该避免食用,如羊肉、鸡肉、鹅肉、马肉等。

掌跖脓疱病为什么一直不好啊,跟平常生活当中吃什么东西有关吗?_百度...

1、你好,根据上面的情况描述,这个疾病复发性很高,是体内血热形成的疾病,在生活中不要接触刺激的东西,也不要接触狗,猫。建议平时海鲜,牛羊狗肉,鱼虾蟹,酒,辛辣刺激的食物不能吃。

2、【发病原因】掌跖脓疱病的病因目前尚不清楚。有人认为与病灶感染有关,因为部分患者使用抗生素治疗可以使皮损减轻或治愈,并在合并细菌感染时皮损恶化;也有人认为本病是对汞、铜、锡等金属元素过敏。 认为镶牙是导致掌跖脓疱病的原因之一,除掉金属牙料,这种病就会好转。

3、掌跖脓疱病是一种病因不明,以掌跖部无菌性表皮内脓疱为特征的慢性复发性疾病。通常对称性发生在两手大小鱼际及足弓部位,可逐渐蔓延掌环各处及其侧面,分批成群地出现粟粒大小深在性无菌性水疱或脓疱。本病病因尚不明了。有学者认为是化脓菌引起的变态反应和体内的病灶感染有关。

掌跖脓疱病可以吃冰凉的食物吗???

掌跖脓疱病属于免疫系统疾病,患者在饮食方面要多以清淡食物为主,注意饮食规律。 忌食:烟酒、鱼虾海鲜、羊肉、牛肉、驴肉、狗肉 、 生葱、生蒜、生姜、芒果少饮浓茶咖啡。辣椒等辛腥发散的温热之品。忌口应该视个体差异而定,一味忌口,将使人体丧失大量营养,不利于病情恢复。

你好,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可以用护手霜,最主要是消炎,可以吃消炎药,涂红霉素软膏。

吸烟也可为掌跖脓疱病的诱因。(四)发病机制 有作者认为皮肤的蛋白酶和抗蛋白酶系统失衡,导致抗白细胞蛋白酶活性在脓疮性银屑病中下降,可能是脓疱形成的机制之一,来自日本的一项长期研究发现本病与大量吸烟,扁桃体炎,季节因素如高湿和高温有关。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掌跖脓疱有些学者认为这是银屑病的一个亚型。一般就是要防止感冒。因为感冒等诱因是会引起症状加重,所以导致瘙痒或者水泡等。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目前尚不能治愈。掌跖脓疱病是指局限于掌跖部的慢性复发性疾病,是银屑病的一个特殊类型。以在红斑的基础上出现周期性的无菌性小脓疱,伴角化、鳞屑为临床特征。病因尚不明确。临床表现为在红斑基础上,出现小而深的脓疱,或先为水疱而后成为脓疱。

掌跖脓疱病需要戒烟吗

病人们还需要戒酒,多吃一些平淡的食品,平时最好是要吃一些新鲜的水果和蔬菜,最好是能够调整一下饮食的结构,多吃一些粗粮,对于那些不太合理的烹调方法和不不好的饮食习惯,需要我们及时的来纠正。要注意避免一些吃的过食肥甘的食品是因为湿热毒邪蕴结皮肤而引起的。

吸烟也可为诱因。指导意见:掌跖脓疱病患者在治疗及保健过程中应注意一些饮食禁忌,尤其是一些肉类,应该避免食用,如羊肉、鸡肉、鹅肉、马肉等。

饮食方面应注意适当忌口,勿食用辛辣鱼虾,海鲜等过敏腥发食物,不饮咖啡、浓茶,戒除烟酒。不能吃羊肉,掌跖脓疱病属于中医的疮疥范畴,多为湿热内蕴而发病。羊肉为人们常说的发物之一,患有急性皮肤掌跖脓疱病之人,最好忌食。

本文地址:https://www.hnzaozhiji.com/48879.html
版权声明:本文为原创文章,版权归 小七 所有,欢迎分享本文,转载请保留出处!

评论已关闭!